预算决算公开

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2021年度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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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  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主要职责:职前教育、职后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职业需求预测、就业服务为一体,以培养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为主要任务的综合性职业教育培训基地;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20450.99万元,比2020年17294.34万元增加2779.86万元,增长18.25%。其中:财政拨款15974.23万元,比2020年15800.28万元增加173.95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16.22万元,比2020年0万元增加16.22万元;其他资金4460.54万元,比2020年1494.06万元增加2966.48万元,主要是按照事业发展规划,调整项目资金支出。

支出预算2045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17.41万元,项目支出8669.21万元,经营支出1164.36万元。

三、  主要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10617.4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1.92%,比2020年11046.3万元减少428.89万元,下降3.88%,主要是落实勤俭节约的政策,压缩开支。

(二)项目支出预算8669.21万元,比2020年5377.84万元增加3291.37万元,增长61.2%。单位预算项目主要为2020年追加项目-特色院校项目和校园管线建设项目增加的结转使用经费。

(三)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与2020年持平。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164.36万元,增加了294.1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提升教育质量和改善教育环境方面有培训设备采购及基础设施修缮的计划。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2020年持平。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55万元,其他0.85万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8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48.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385.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9.7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9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9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828.67万元,占本单位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单位共有车辆4台,89.6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08台(套)、11966.4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台(套)、873.32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ar(见附表)